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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69人,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医职园    时间:2021-10-08    云阳人才网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

为加强江北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公告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江北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01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江北区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03

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10月8日9:00至10月10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点击“江北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网上报名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1年10月11日18:00前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10月12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10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于2021年10月15日9:00起至10月17日12: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04

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方式等详见《江北区2021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应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考核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考试

考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分值为100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报考职员岗位专业科目内容测试《管理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考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10月17日(星期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下一环节。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岗位的,经江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公示。

(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应按江北区政府门户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招聘方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公布。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05

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06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江北区服务3年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3年内不得报考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将不诚信情况记入本人档案、支付违约金、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07

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67721924(江北区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