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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云阳招聘网    时间:2021-05-16    云阳人才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1〕9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与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局属各处室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劳务中介活动,打击和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或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以“返费”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按照人社部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重庆市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对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工作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当地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劳动保障监察等机构作用,细化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梳理调度工作进展情况,于5月15日前将本单位工作对接人、6月15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工作统计表、10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工作统计表统一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赵飞,86868885。


    附件:1.重庆市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重庆市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

    重庆市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职业中介、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按照人社部统一工作安排,针对当前劳务中介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在全市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和用人单位招用工行为,整治各类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各种风险,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序流动,为促进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整治范围

    各类劳务中介乱象,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违规开展网络招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或含有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以“返费”等方式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假外包真派遣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时间

    此次专项整治时间为5月-10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阶段(5月2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本区县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9月)。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通过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等措施,深入开展劳务中介乱象集中整治,并于6月15日前按要求报送阶段性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于10月10日前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市人力社保局将对部分区县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成效评估,并采取适当形式适时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交流。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市人力社保局劳务中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振国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胡  京  市人力社保局法规处处长

    刘青青  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处长

    方  扬  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宋  成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

    李为民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郑文杰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

    黄  曲  市信产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主任由刘青青同志兼任。

    五、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以实施《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为重点,严格落实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备案制度、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制度,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管理关”。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日常监管,组织开展2020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重点核查虚假违规“返费”等突出问题以及代工企业较集中区域和企业招用工矛盾突出区域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活动。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配合部门:法规处、劳动关系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就业局、市信产办;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二)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清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随机抽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作为检查对象。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中介(含网络招聘)、劳务派遣活动等行为、提供或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或扣押财物,以及其他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活动,依照职责对各类侵害劳动者就业权益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牵头部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配合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劳动保障监察处;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三)实施网络招聘服务专项治理。加强《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严厉打击平台注册登记审查不严、招聘信息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提供虚假招聘求职信息、违规泄露个人隐私信息等行为,对具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重点违规风险的机构,采取约谈负责人等措施,责令其加快整改。加强网上人力资源市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小平台、小程序,责令整改完善或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配合部门: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四)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评选,加强诚信示范机构管理,充分发挥诚信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档案建设,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信情况、违法处罚情况等纳入市场诚信体系并及时动态公布,方便用人单位、求职者筛选查询。探索建立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配合部门:劳动关系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五)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和服务。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待遇、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降低流失率。鼓励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对企业用工保障的指导,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创新服务方式,通过积极搭建手机端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共享用工信息对接平台等方式,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牵头部门:劳动关系处;

    配合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就业局、市信产办

    (六)充分发挥行业协议的行业自律作用。指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制定有关行业自律规范,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经营倡议活动,引导行业机构诚实守信经营。组织开展行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牵头部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配合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劳务中介专项行动对促进就业创业、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的重大意义,按照任务分工,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方案,加强工作力量配置,明确专人全力抓好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确保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加强工作任务统筹,紧盯重点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的统筹,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各种市场乱象,维护市场良好秩序。要加强市和区县工作统筹,深入贯彻全市“一盘棋”工作思路,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现场招聘活动等渠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安排,大力宣讲《重庆市人力资源市场条例》、人社部《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通过市长信箱、12333咨询电话、人力社保部门官方网站等平台,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推动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性、实效性。

    (四)加强情况报告。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强化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推动相关问题得以研究解决。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情况及数据,并于6月15日、10月10日前将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重点任务及分工第二项相关情况,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140号)文件要求另行报送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


附件2 

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量化统计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基本情况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

本辖区现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


2020年度报告公示覆盖机构数量


存在“返费”情况的机构数量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机构数量


加强劳务派遣单位管理

本辖区现有劳务派遣单位数量


2020年度报告公示覆盖单位数量


存在“返费”情况的单位数量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单位数量


强化企业用工指导

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规范用工次数


建立实施红黑名单制度情况

是否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示范机构管理制度


省级、市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数量


是否建立本地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严重违法失信管理制度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数量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情况

参与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行业协会数量


行业协会发布行业自律规范或倡议书情况


行业协会组织培训班次


行业协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