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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云阳招聘网    时间:2021-03-19    云阳人才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4号)精神和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重庆市2021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注建发〔20211)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3月22日9:00—3月28日17:00。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现场核查时间

3月22日9:00—3月29日12:00(工作日)。

网上缴费时间:3月22日9:00—3月29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515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16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22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23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515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16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场设置

重庆市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第71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原建设部、原人事部《关于一九九五年全国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1995〕222号)及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考核认定及报考规定的通知》(建注字〔1995〕第25号)执行。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 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考后资格复核时审查。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详见附件1

(三)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考试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发〔2018〕1号)精神,符合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新旧报考条件的衔接

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进行了修订,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中,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根据规定,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有关政策法规、证明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式样)等,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范围规定的考生将作报名无效处理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资料并确认信息后,携带报名有关材料进行报名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现场核查工作由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现场核查时间3月22日9:00—3月29日12:00

现场核查地址: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楼),联系电话:67515653、67514353

现场核查需提供材料

1)《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使用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报考的,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4)《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一份(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下载中心”下载)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3月22日9:00─3月29日17:00。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3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首次报考人员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人,续考人员不再缴纳。

注意:

1.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2.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首次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续考人员档案管理费20/至缴费账号,请续考人员注意查收。

3.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至5月14日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5月14日前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以免错过报名。

3.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机会,请报考人员认真操作。

六、成绩查询及管理

(一)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8月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二)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限(暂停考试的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为8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为4年。

七、考后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资格采取信息比对、在线核查和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年限。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八、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十一、其它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及应试前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2)。

(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要求可参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附件3)。

(三)考生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参加知识题考试的,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参加作图题考试的,应按照《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携带有关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务必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四)作图题科目考试时,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为每位考生提供摆放2号绘图板(450x600mm)、放置A2图纸和绘图仪器、工具的考场环境;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考生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但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五)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十二、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675156536751435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86868837、86868838。

附件:

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2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3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

来源:重庆人力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