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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云阳招聘网    时间:2020-05-25    云阳人才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

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渝人社〔2020〕16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市场监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有关要求,结合援企、稳岗、扩就业等政策措施,依据《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及时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针对疫情严重地区劳动者的就业歧视,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专项执法行动的主要内容

    集中清理整顿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妨害有序复工复产和稳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重点如下:

    (一)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特别是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招聘等职业中介活动的行为。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依法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包括参与签订不实就业协议、不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信息或含有歧视性内容信息、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向劳动者收取押金、捆绑收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组织虚假招聘活动,骗取劳动者财物的欺诈行为,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违法发布涉及劳动者户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与疫情相关的歧视性招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推进落实。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协调指导小组。

    组  长:何振国  市人力社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蒋嘉陵  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二级调研员

    方  扬  市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孟义均  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副处长

    石  岗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

    黄  曲  市信产办副主任

    蔡晓波  市市场监管局企业处处长

    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专项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石岗同志兼任。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抓紧抓实抓细,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联动,加大执法力度。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2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按比例抽取后,低于10户的必须全部检查;对用人单位按每区县(自治县)不低于30户抽取检查对象。抽取检查对象后,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开展执法行动,特别是针对电子信息产业集中人力资源交易较为活跃的地区,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统一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对专项执法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依法采取有效手段及时挽回。对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涉嫌犯罪的,由人力社保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严肃查处。

    (三)畅通维权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线上人力资源监管平台建设,通过线上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维权须知、警示信息和其他监管信息,畅通线上举报投诉渠道,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便捷及时维权。

    (四)主动回应关切,加强人力资源市场风险防范处置。各区县(自治县)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要结合本地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既往监管情况和当前形势动态,认真研判风险,完善落实应急处置机制,对出现的人力资源市场违法行为新问题、新形式、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五)做好科学防护,保障健康安全。各区县(自治县)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做好执法人员和投诉举报场所的防护工作,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健康安全开展。

    (六)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相关材料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于2020年6月24日前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本辖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见附件)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平台邮箱报全市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见附件)通过内网邮箱报市市场监管局企业处(邮箱:sig_wuyx@oa.gov)

    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根据各区县(自治县)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将专项执法行动表现突出的单位推荐给国家有关部门。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市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市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丁浩然,联系电话:88633730;市市场监管局伍云霞,联系电话:63808086。

    对“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有疑问的,请与重庆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技术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徐东(67815997),潘俊宏(18883362534)。

 

    附件: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情况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