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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云阳招聘网    时间:2020-04-26    云阳人才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0〕8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业、科研单位、高校及有关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人事(组织、干部)处(部),有关行业学会(协会):

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规定条件认真填报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申报程序和工作要求,择优选取2个单位推荐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请于2020年4月13日18: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盖章)一式两份(以邮寄的方式)和电子版本一并报送。逾期视同放弃申报,将不再予以受理。

联系人:周 杨

电 话:86868904、86868884(传真)

邮 箱:38728418@qq.com

报送单位: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1号楼1514室)

邮政编码:401120

 

附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人社厅函〔2020〕3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11〕112号)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人社厅发〔2013〕53号)、《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6号),为推进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更好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构建分类分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我部将继续开展第十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设立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符合《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范围

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主要从承担所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重要任务、相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能力业绩突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部门或行业教育培训机构,专业协会(学会)及大型企业培训机构中遴选。

三、申报程序

(一)各地人社厅局根据本地区实施知识更新工程的需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施教机构作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备选单位,并出具推荐函。教育部所属高校可通过所在地方人社厅局进行申报。

(二)备选单位填写《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地方人社厅局预审后,作为推荐函的附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各地人社厅局登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www.zsgxgc.gov.cn),指导备选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继续教育和相关行业领域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论证、考察、评审,经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布。中央财政对每个基地提供300万元左右的一次性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人社厅局应高度重视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个地方人社厅局原则上可推荐2个备选单位。

(二)各地人社厅局应结合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需要,优先推荐承担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主要任务、在重点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在社会上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的施教机构参与申报。

(三)为充分发挥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将优先从各地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中遴选,并重点考察备选单位承担急需紧缺人才和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方面人才培养培训任务情况。

(四)各地人社厅局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并将推荐函及《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选单位属于地区或部门、行业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应一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方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继续教育处

联系电话:010-84207342(兼传真),84208342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附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3日

 

附件下载:

1.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