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云阳人才网 > 政策法规 >
关于开展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活动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1-06    云阳人才网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

开展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

政策送上门服务活动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0〕3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加大贫困劳动力帮扶力度,促进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稳岗就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0年金秋招聘月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2号)“探索推行就业政策‘免申即享’”的要求,拟于2020年11月至12月底开展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送上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服务对象

    2020年度在市内区(县)外、市外就业的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三、活动内容

    (一)简化补贴流程,推行“免申即享”。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活动期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申请制调整为主动服务制。由帮扶责任人主动对接贫困劳动力,核实就业信息,收集相关材料,核定补贴金额,填写《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并签字,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审核盖章,经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复核、公示后将补贴发放至贫困劳动力本人银行账户。

    (二)放宽补贴条件,促进“应享尽享”。活动期间,针对贫困劳动力提供交通票据困难的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申报条件,对符合以下情况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发放2020年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

    1.能提供票据的贫困劳动力

    ①对票据形式不作限制,可为实体票、订票单、行程单、电子票、订单截图等,能体现乘车人信息和路线即可。

    ②中转乘车、起点站(终点站)非就业地(户籍地)的,乘车线路符合常理即可。

    ③乘坐飞机、轮船等非政策规定交通工具,金额未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票面金额据实报销,金额超出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的,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折算报销(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

    2.不能提供票据的贫困劳动力

    ①2020年疫情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包车包机送出务工的,凭区县(自治县)包车包机实名制台账,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发放返程交通补贴。

    ②2020年已报销去程票据但现暂未返程的,凭各区县(自治县)交通补贴实名制台账,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发放返程交通补贴。

    ③通过组队包车、租车、自驾、搭乘顺风车、搭乘私家车等方式自行出行的,凭出行凭证(如租车合约、顺风车订单记录、高速公路收据等),按照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发放补贴(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未保留凭证的,可填写自行乘车出行情况说明,由贫困劳动力本人和帮扶责任人分别签字,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盖章。

    ④票据遗失的,填写交通工具票据遗失情况说明,说明乘车日期、交通工具类型、乘车线路和票价,由贫困劳动力本人和帮扶责任人分别签字,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别盖章。补贴金额不得高于高铁二等座最低票价(两地间无高铁的按长途汽车最低票价)。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确保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落实落地。要在前期摸底的基础上,主动对接贫困劳动力,进行再发动、再服务,做到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确实了解政策,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确实享受政策。

    (二)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根据本区县(自治县)贫困劳动力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确保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应享尽享”。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0〕21号)规定执行。

 

    附件:1.2020年跨区域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对接服务表

    2.自行乘车出行情况说明

    3.交通工具票据遗失情况说明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