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级标准筹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能力。一是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的需要。二是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培训包规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依托企业建设的,须建立有完善的职工技能培训制度,能足额提取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3)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须有满足培训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一体化双师型教师不少于50%,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教师占实习、实训教师总数的40%以上。
(4)校企合作。企业、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之间建立有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建培训实习基地,互派教师交流实践。具有5个以上职业工种与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相匹配的实习实训条件,建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平台。
(5)项目产出。项目实施一年后,围绕5个以上职业工种,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成较为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项目实施两年后,年开展培训规模3000人次以上,其中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00人次。
2.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1)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了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培训能力。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满足年培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500名以上的需要;培训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具有与2~3个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特色专业(职业)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15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3)师资队伍。有符合培训要求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师生比为1:20-1:22;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35%以上。
(4)校企合作。与3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有3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学生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学生实习基地,聘请技师、高级技师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担任指导教师。